軍公教年金可以改,那為什麼你還會相信他們會繼續給付勞保年金、國民年金?

【法律新聞】年金改革在大法官作成解釋後,告一個段落。只是律編想問大家一下:軍公教年金可以改,那為什麼你還會相信他們會繼續給付勞保年金、國民年金?到時候,不能再改一次嗎?你可以不在乎軍公教、難道你也不在乎自己嗎?
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為您獻上湯德宗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人之將去、其言誠哉。以下節錄:
一、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所以成為法治國原則之一,實有其顛樸不破的道理。蓋人的理性有其極致,一般 人都不具備「遇見未來」(未卜先知)的能力,法律如能溯及既往,人民將不知何以措手足!因此,古來善治國者,並重誠信。非萬不得已,絕不輕毀承諾。
二、年改可大可小,皆以開源為主,節流為輔。除非國家財政遭遇重大變故,絕不輕言「溯及既往」削減已退休人員之退撫給與。現時退撫制度最大的問題出現18%優存利息,只需對症下藥,精準手術;無需殺雞用牛刀,全面溯及既往, 限期重新核定退休給與,搞得雞犬不寧。
三、與其新設「退休所得替代率」,並據以重算每位退休 軍公教人員的「退休所得上限」,引發財富實質重分配94的爭 議,只需針對領受「18%優存利息」致退休所得超過同(等) 級現職人員薪資(總額)者,或達一定百分比者,即依其現 支退休所得,分成不同級距,「等比調降」其優存利息。
四、政府喊窮的同時,卻又提出許多增加財政負擔的「未 來計畫」,例如:一大堆的「蚊子建設」、八年八千八百億的「前瞻計畫」。甚至大量舉借,包括:產業創新條例「租稅 減免」條款再延十年、加碼「減稅項目」、股利所得稅停徵(等同富人減稅)等。其實,公共支出所涉及的各種舞弊(貪 腐)與浪費,才是造成國家財政危機的罪魁禍首。
五、會場中隱然存在沈默而堅定的多數,猶如大海行船的壓艙石,或稱「定 海神針」,破除一個又一個的論理難題,持續挺進,終底於成。難得多數與少數偶有交鋒,眼看即將峰迴路轉之際,便 有高亢激昂的陳詞:「那國家就是沒錢了嘛,能不砍軍公教 人員的退休金嗎?不然該怎麼辦?你們告訴我!」大哉問!如此熱切的「愛國」心,能聽得進不同思考的「逆耳」忠言?--湯德宗大法官

https://www.judicial.gov.tw/FYDownload/FYDownload.asp?fileguid=001111-TDGB5&fbclid=IwAR2ip4PjstPqaLFa34CdcsEx5bLzT9mMbGGD76F7pS-GZ3f070cOj1FkHQM

 

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