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手機未見學生溺水8分鐘,老師救生員全起訴

【法律新聞】滑手機未見學生溺水8分鐘,老師救生員全起訴
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依契約規定現場需配置4名救生人員,但最年輕的陳男被叫去修理馬桶,事發時不在泳池畔,另3名救生員也未分配責任區域,而是以走動式看顧,所以換句話說,既然責任區不劃分、救生員又被叫去修馬桶,因此負責劃分的游池主任和4名救生員等共五人,對整個池子都有概括責任。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一家補習班張姓主任、陳姓導師前年7月帶14名參加暑期輔導班的學生至后里游泳池游泳,其中12歲的鄭姓男童從水深85公分練習區越界至最深160公分的水域發生溺水,張、陳低頭滑手機未發現,值勤的4名救生員也未注意,待發現男童溺水救起送醫時,男童仍淪為植物人,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帶隊的2名老師、游池主任和4名救生員等共7人。

鄭父說,每次看著孩子溺水呼救的監視器影片、照片,他就掉淚,「實在好殘忍、六個大人在游泳池畔沒有人可以救他」,鄭父表示,老師們不誠實,否認滑手機,檢察官拿出監視器翻拍的照片,她們才沒話說。

鄭父也表示,兒子身高127公分、30公斤,暑假後要升國小六年級,不會游泳,在那家安親班待了3年,第一次去游泳池,當時他很擔心,事發前5分鐘他特別跑去游泳池提醒、交待老師要注意小孩,老師滿口說好,要他快回家休息,因他賣早餐和宵夜,當天中午一直不敢睡覺,等到下午2點多跑去交待老師後才回家,沒想到10分鐘後就接到電話孩子出事了。

鄭父表示,他是單親爸爸,兒子是他的命根子,現在他雖沒有意識,但展現強勁的生命力,生命跡象穩定,為人父母沒人會放棄,為了照顧兒子他停下工作,現在憂慮兒子未來龐大的醫療費用。。

鄭父也指出,游泳池用教學椅做成淺水區,與深水區域沒有妥善區隔,加上深水區域又擺著其他教學椅,兒子才以為可以過去,不小心就踩空掉落,希望像兒子一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據了解,男童到院時呈現無自主呼吸心跳狀態,經急救後,仍處於無意識恢復、兩側瞳孔放大且無自發呼吸,但鄭父只有這個兒子,不願放棄,認為兒子有可能醒來,目前由醫院長照病房照護中。

后里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指出,游泳池在2016年發包給喬力達休閒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營運績效較以往成長一倍以上,隔年發生溺水憾事,家長認為公所有疏失也一併提告,檢方不予起訴,公所只能從旁關心,僅知雙方調解一直無法成立,今年2月游泳池暫時停業修繕,預計4月重新使用。

目前,喬力達公司仍派駐人員在游泳池現場,救生員表示,一切交由公司處理,不便表示竟見;補習班張姓主任也透過職員表示上課中,不想說明。

檢方指出,后里區公所游泳池在案發時委由喬力達休閒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王男(30歲)是現場主任負責游泳池管理調度,現場安排陳男(35歲)、蔡男(60歲)、劉男(57歲)、張女(67歲)等4名救生員。

事發當天,張女(39歲)、陳女(40歲)帶著補習班的學童至游池進行戶外教學活動,該游泳池最深135公分至160公分,業者在前段135公分至148公分之間堆置50公分高、總長度約16公尺的藍色長板櫈,並以浮繩圈區隔做為水深85公分的練習區。

活動進行1個多小時後,鄭姓男童原本站在85公分深的練習區,但深水區也擺放有長椅,鄭童不知深度不同,拉高分隔浮條越界進入,突然踩不到水底長椅,出現溺水載浮載沈,在水中激烈彈跳掙扎多次,一下舉手、一下抬頭搶呼吸,卻無人發現,最後男童下沈沒入水中,此時帶隊的張女、陳女因在遠離淺水區18公尺處休息低頭滑手機,僅偶爾抬頭遠望,看一下學童狀況,並未全程注意孩童戲水,因此沒發現。

雖依契約規定現場需配置4名救生人員,但最年輕的陳男被叫去修理馬桶,事發時不在泳池畔,另3名救生員也未分配責任區域,而是以走動式看顧,但鄭童從掙扎至溺水後浮出水面事隔約8分鐘,有同學發現鄭童溺水,告訴蔡姓救生員,蔡男還未發現事態嚴重趕緊救人,竟叫鄭童旁邊的孩童把他拉起來,但孩童拉不動,又耗費48秒後,蔡男才驚覺鄭童呈昏迷狀態,跳入水中救人。

鄭童送醫急救後變植物人,鄭父從監視畫面,看見兒子溺水慌亂彈跳搶呼吸求救至被發現,時間長達8分鐘,但帶隊老師只顧著低頭滑手機,兒子無力掙扎時,劉姓、蔡姓2名救生員在附近短暫對談也未發現,最後經同學報告,救生員還慢速前進毫無救生意識,此外,鄭父在活動時曾前往游池察看,特別提醒老師要注意孩童安全後才離去,但其中1名老師還塞著耳機無法聽見他說話,種種情況讓鄭父相當憤怒而提告訴。

檢方勘驗監視畫面後認為,游泳池業者把救生員叫去修馬桶,現場救生員也未以掃視方式注意全場安場,當被告知有人溺水,還緩慢行走要一旁的泳客拉起鄭童,遲誤30幾秒才下水搶救,均未以專業注意義務態度從事救生工作,而2名老師帶領14名孩童到泳池,也不符合游池公告未滿12歲孩童進入泳池,監護人需以1:3的人力陪同,因此將老師和救生員等人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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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