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駕駛未讓行人罰6千 持汽車駕照不得騎輕型機車

【法律新聞】修正草案明示:持有汽車駕照,未來不得騎駛輕型機車。(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注意!駕駛未讓行人罰6千 持汽車駕照不得騎輕型機車
2022年2月24日
汽車駕駛人注意了!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以往雖無機車駕照但持有汽車駕照仍可騎駛輕型機車,未來不得騎駛,以免受罰,另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從3600提高至6000元,以及嚴重超速行為從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

本次草案共修正19條、增訂2條共計21條,重點包括「未停讓行人罰責」、「違規記點制度」、「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與「車輛管理」等5大部分,其中在駕駛人管理部分,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以往取得汽車駕照可騎駛輕型機車,但鑒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開車跟騎車有不同技巧,因此未來持有汽車駕照不得騎駛輕型機車」。

其它在未停讓行人罰責部分,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從3600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最高處36000元罰鍰,且致人受傷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速度管理部分,嚴重超速行為從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處罰鍰6000至24000元),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在速度管理部分,嚴重超速行為從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在違規記點制度部分,1年內被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責任編輯:鄭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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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