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體育的孩子都很單純,也很容易受到傷害。(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台版#Me too!4體操選手淚控金牌教練性侵 二審判決出爐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梁姓金牌體操教練2018年間爆出長期性侵女學生,引發外界譁然,進而引爆台版「#MeToo運動」,隨後共有4名女學生出面控訴狼行,梁姓教練遭判6年10月徒刑。案經上訴後,高分院25日上訴駁回、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我很想飛,但我的翅膀卻被他折斷,而他是我一度認為是父親的教練... 」一名受害女學生隱忍15年後,在2018年於網路「爆料公社」揭發梁男獸行;她提到,國小時她常受教練細心照顧,但2002年國中開始發育後,卻出現變化,「教練都會接觸到我的私處或上半身,他也常常叫我只穿運動內衣練習,也會叫我幫忙按摩。」
此外,教練還會趁前往外地比賽時,要她到教練房間泡澡,「我突然看到他全身裸體的走進來,到我耳邊說,『你的學姊們也都是這樣....』 」接著在教練家、在體操館、在汽車旅館,她更一次次遭到性侵,「別說我傻...其實我一直說我不要,但我的聲音就像是溺水般死前的掙扎的微弱」,種種經歷也讓她形容「每一次過程我都像死了一般」。直到她看到美國體操界的新聞「#MeToo」,得知偶像出面指控隊醫性侵時,才決定勇敢站出來,亦鼓勵其他受害者一同出面控訴教練狼行。
事件爆發後,震驚社會,高雄市政府及檢警立即介入調查,陸續接獲多名女學生報案指控,經調查後,僅4名女學生提告。有罪部分判決指出,受害者A女於國二下學期起,平均一週一次,遭梁男強行扳開雙腿性侵,期間連她生理期都不放過,僅問「你怎麼流血了」,而A女擔心會遭到報復,無法繼續接受體操訓練,只好忍淚遭蹂躪,沒辦法拒絕,誇張的是梁男見她一度打算拒絕時,還曾冷回「這又沒有什麼,以前不是沒有做過,那你現在在幹嘛?」
此外,受害者B女的母親曾與梁男交往,交往期間適逢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然而,梁男當時向B女說若進行水療,會有助體操練習、比賽,便帶B女、B女之母赴汽車旅館投宿。怎料,梁男見B女脫光衣服,僅包著浴巾泡澡,而B女母親未能不注意之際,竟全裸坐在B女泡澡的浴缸旁,一手強行扯下B女的浴巾,另一手抓捏B女胸部「知道這是什麼嗎?」接著又強拉B女的手,於其下體游移問道「那妳知道這是什麼嗎?」藉此猥褻得逞。
一審法官勘驗相關證人出庭證詞後,確認梁男對A女、B女之犯行,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6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合併應執行6年10月。
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審酌,梁姓教練身為A女、B女之體操教練,以該時國內之體操環境、升學途徑,對兩名女學生生涯影響甚深,卻辜負自己身為人師之職責,以及兩名女學生對其教練的仰賴及信任,以違反女學生意願,分別對A女進行強制性交行為、對B女為強制猥褻之行為。
法官認為,兩名女學生當時正值青春期,為人格發展、兩性觀念建立之重要階段,卻遭信賴的師長性侵害,可想見對其等身體、心靈打擊之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1年,並定應執行刑為有5期徒刑6年10月。經核原判決已就刑法第57條揭示之各種量刑條件妥為斟酌,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尚無失輕、過重或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之情形,維持原判決。本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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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