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聞】餐廳監視器的關鍵畫面已覆蓋洗掉,是關鍵。(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獨家|饗食天堂告夫妻吃霸王餐!桌上餐券離奇消失 業者2連敗原因曝光
鄧姓夫妻2020年請一名友人到知名高檔自助餐廳「饗食天堂」台北大直店用餐,3人完食後卻爆發霸王餐糾紛,饗食天堂指3人吃完沒付帳就離開,控告訂位的鄧男詐欺,但鄧夫妻堅稱當時將3張餐券放桌上,請服務生收取,檢方查出鄧男事前確實有向旅行社買餐券,而餐廳監視器的關鍵畫面已覆蓋洗掉,無法證明鄧男等人沒有交付餐券,2020年不起訴鄧男,業者饗賓餐旅公司另以鄧夫妻對媒體污衊饗食天堂,求償商譽損失1元及3人餐費共2634元,但台北地院日前又判業者敗訴。
饗賓餐旅提告指稱,鄧夫妻與友人共3人於2020年9月4日中午到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用餐後未結帳逕自離開,員工隨即打電話給鄧妻,她不否認未辦理桌邊結帳、也沒去櫃台結帳,卻聲稱有將餐券交給同行友人,並由友人直接交給一名男性,但員工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並未發現鄧妻所說的情況,因此再次致電鄧妻,她仍聲稱託友人交付餐券,又說3張餐券放在桌上卻不見,員工無奈表示若不回來付款將考慮報警,鄧妻聞言惱羞成怒並指責員工態度不佳,要求趕快報警,隨即掛斷電話。
大直店代理店長胡女於9月5日看過錄影畫面後,仍認為並無鄧妻所說餐券放在桌上的情形,因此當天向派出所報案,控告鄧男未付餐費涉犯詐欺罪。
不過,饗賓餐旅表示,胡女報案後,總公司得知胡女曾發簡訊給鄧妻,限期「9月7日晚間10點前付清餐費」,但期限還沒到,胡女就於9月5日先報案,總公司自認處理程序有瑕疵,隨即向警方撤回告訴,並派人向鄧夫妻對於處理程序瑕疵之事致歉,但因詐欺不是告訴乃論罪,即使撤告、和解,檢方仍要偵辦,鄧夫妻接獲地檢署開庭通知後,向台北市議員汪志冰陳情,雙方於2020年10月28日經調解達成和解。
但和解之後又生風波,饗賓餐旅認為鄧夫妻違背和解協議,向多家媒體聲稱:「饗食天堂業者私下偷偷提告、誣指我們吃霸王餐。」這些不實言論使消費者對饗食天堂產生負面觀感,是惡意重傷商譽並造成營業損失,鄧妻甚至控告饗賓餐旅負責人陳啟昌「誣告」,足證鄧夫妻的惡意,2人不將和解當作一回事,饗賓餐旅沒理由再繼續容忍2人的惡意行為,為了杜絕爭議,因此提告向鄧夫妻追討那天3個人的餐費共2633元,另外,商譽損失僅向鄧夫妻連帶求償1元,目的是導正社會上理虧之人利用媒體或網路隨便亂造謠傷人的不良歪風,一共求償2634元。
審理時,鄧夫妻強調確實有向大億旅行社永華店購買饗食天堂平日午餐券3張,合計支付2490元,到饗食天堂大直店用餐後,將3張餐券放置在餐桌上,饗賓餐旅已承認員工作業疏失,澄清夫妻倆並非吃霸王餐,才會撤回詐欺告訴,但饗賓餐旅再度無端求償,浪費司法資源,無非因為鄧男控告饗賓餐旅負責人誣告罪,藉機再挑起訟爭。
鄧夫妻還表示,他們只是一般消費者,無力與企業相抗衡,因媒體友人得知他們歡喜去用餐,竟遭饗賓餐旅控告詐欺,才會採訪、報導,並非透過新聞媒體抵毀饗賓餐旅商譽。
台北地院勘驗饗賓餐旅提出的監視器影像,發現都是快轉錄影,且欠缺鄧夫妻是否將3張餐券放置桌面由服務生收走的關鍵17分鐘畫面,法官認為饗賓餐旅在事發隔天就提告詐欺,竟怠於保全證據而任由監視錄影畫面遭覆蓋,無法提出原始完整畫面以釐清真相,饗賓餐旅並未善盡舉證責任,因此判決鄧夫妻無須給付3人餐費2633元。
至於饗賓餐旅指控鄧夫妻簽立和解書後,竟違背和解精神向媒體聲稱「私下偷偷提告、誣指吃霸王餐」等不實言論,求償1元,台北地院認為饗賓餐旅提告詐欺後,曾派一名店長代表公司請鄧夫妻吃飯,要和解此事,那麼鄧夫妻在認為雙方已釐清沒有吃霸王餐這件事的情況下,向媒體指稱饗賓餐旅誣指他們吃霸王餐,不論實情為何,鄧夫妻不構成侵害業者名譽權,因此這部分也判饗賓餐旅敗訴。全案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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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