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單戀前同事狂傳訊、眼神示愛 「糾纏五年」警開告誡單

【法律新聞】跟騷行為是可以開立告誡書的。(編輯/碩恩法律事務所法務主任趙偉寰)

女單戀前同事狂傳訊、眼神示愛 「糾纏五年」警開告誡單
記者 陳祁 報導發佈時間:2022/07/05 13:08

跟騷法上線滿一個多月!日前在台中市發生的一起跟騷案件中,一名林姓女子曾在醫院工作,對一名男同事產生好感,林女離職後,然會在醫院附近等男子下班,並且用眼神、傳訊息示愛,竟長達五年之久,男子曾向女子表示,自己感到十分不舒服,莫再跟隨他,但林女仍不甩其感受、繼續追求,跟騷法實行後,台中警方對林女開出告誡單制約其行為。

被害男子表示,曾經告訴林女,「你的行為跟眼神讓我很不舒服」、「請你以後不要再這樣做了」,然而卻不見林女停止行為,男子受不了而尋求警方協助。

台中警方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施行剛滿月,根據統計,截至目前已受理40件跟蹤騷擾案件,其中過度追求愛慕者所佔跟騷案件的6成,符合《家暴法》身分關係的家暴跟騷行為約占4成。

最常見的是以「通訊騷擾」行為最多,其次是「尾隨接近」行為,以熟識朋友的比例最高,其次為前男、女朋友,顯示加害人多為熟人,本局已對行為人開立書面告誡26件,包含持續傳訊息騷擾、在被害人工作地點盯看、尾隨接近被害人的佳等,還有扮演消費者,到對方工作的地點消費、或是在被害人搭公車地點等待,藉由製造各種「巧遇」來接近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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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